北京刑事律师_专门打刑事官司的律师

首页 | 业务领域 | 关于我们 |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法律知识 | 刑事百科
  • 对单位行贿罪概述

    (发布日期:2019-09-15 21:34:42)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的,必须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因行贿取得的利益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为了个人利益而以单位名义行贿,或者因行贿取得的利益归个人所有,则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根据立案标准,涉嫌对单位行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首席律师

    更多 >>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李后兵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只办理刑事案件。因为专注,所以我们更专业。勤勉尽责是我们的执业态度,全面客观把握案情,洞察案件所有细节,是我们的职业素养。我们身经百战,我们深耕刑辩业务近20年,我们敢说敢辩,我们是实战派律师,我们对每个案件都会提出精细化有效辩护方案。
    咨询电话:13601000349
      邮箱:4110886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