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2主观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均可构成本罪。客观上虽然提供了吸毒场所,但是主观上没有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故意,则不能认定为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提供场所”;“提供场所”不仅表明了客观上的事实状态,也表明了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客观上提供了吸毒场所,主观上对吸毒行为存在间接故意,同样侵害本罪的客体。“提供场所”既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被动的;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因此本罪的故意内容包含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