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_专门打刑事官司的律师

首页 | 业务领域 | 关于我们 |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法律知识 | 刑事百科
  •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客体与客观方面违法性要件

    (发布日期:2019-05-28 22:32:10)
     1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2主观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均可构成本罪。客观上虽然提供了吸毒场所,但是主观上没有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故意,则不能认定为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提供场所提供场所不仅表明了客观上的事实状态,也表明了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客观上提供了吸毒场所,主观上对吸毒行为存在间接故意,同样侵害本罪的客体。提供场所既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被动的;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因此本罪的故意内容包含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本罪对犯罪目的和动机并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实务界已达成共识,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只能说明其主观恶性,而并非本罪主观构成要件,本罪的犯罪目的不限于牟利,无偿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也可构成本罪。
    北京工程律师

    首席律师

    更多 >>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李后兵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只办理刑事案件。因为专注,所以我们更专业。勤勉尽责是我们的执业态度,全面客观把握案情,洞察案件所有细节,是我们的职业素养。我们身经百战,我们深耕刑辩业务近20年,我们敢说敢辩,我们是实战派律师,我们对每个案件都会提出精细化有效辩护方案。
    咨询电话:13601000349
      邮箱:4110886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