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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发布日期:2019-04-02 15:07:33)
     

    主体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如果行为确实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则不构成本罪。

    客体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身体健康。犯罪对象是毒品,即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持有,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可,擅自携带、

    占有、藏有、保存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毒品。持有以实际占有或者能够支配为条件,至于毒品来源则无限制,可以是偶然拾捡的、亲朋馈赠的,还可以是通过盗窃、诈骗等方式非法取得的,以及为自己吸食而零星购买的,等等。

    但应注意的是因医疗、科研、教学等需要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许可而合法持有毒品的,不构成本罪;吸毒者为自己吸毒之需而在购买、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若无其他毒品犯罪行为,但数量较大的,可以构成本罪。吸毒者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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