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_专门打刑事官司的律师

首页 | 业务领域 | 关于我们 |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法律知识 | 刑事百科
  • 扰乱市场秩序罪

    首页 > 刑事百科 > 扰乱市场秩序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及其处刑

    (发布日期:2016-04-16 11:34: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是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及其处刑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是关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处刑的规定。   
     
    构成本款规定的犯罪,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主体是特定的,必须是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活动对市场主体资格的取得,从事市场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并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的正常进行。为此,在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对中介组织的权利、义务、行为规范及中介组织违反这些规定所应负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这里规定的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人员,是指在这些中介机构中,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的负有职责的专业从业人员。(2)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虚假证明文件,既包括伪造的证明文件,也包括内容虚假的文件,主要是指应顾客要求,在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方面,出具虚假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报表、数据和各种结果、结论方面的报告和材料等。(3)情节严重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手段比较恶劣,如故意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的;虚假的内容特别重要以及因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而造成了严重后果等。根据本款规定,对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款是关于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及处罚的规定。本款规定的犯罪,从行为特征上看与第一款的规定基本一致。但不同的是,增加了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客观要件。由于中介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它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当公正。但实际上其却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文件,如果利用手中权力进行物质利益交换以后,再出具虚假的证明文件,危害性就更大了。因此,为了确保中介机构的公正性,对于中介机构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出于以上考虑,本款规定的处刑也比第一款规定得要高,最高刑可判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是关于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犯罪及处刑的规定。其中第一款规定的人员,是指第一款规定的中介组织的人员;出具的文件有重大失实,是指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在内容上存在重大的不符合实际的错误或者内容虚假。这里规定的证明文件与第一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内容和范围是相同的。本款规定的犯罪与第一款规定的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不同,第一款规定的犯罪是故意犯罪,而本款规定的则是过失犯罪。因此,本款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严重损失以及在社会上产生特别恶劣影响等情况。由于本款规定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在主观恶性上要轻一些。因此在处刑的规定上也较第一款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刑要轻,最高刑期为三年,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首席律师

    更多 >>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李后兵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只办理刑事案件。因为专注,所以我们更专业。勤勉尽责是我们的执业态度,全面客观把握案情,洞察案件所有细节,是我们的职业素养。我们身经百战,我们深耕刑辩业务近20年,我们敢说敢辩,我们是实战派律师,我们对每个案件都会提出精细化有效辩护方案。
    咨询电话:13601000349
      邮箱:411088600@qq.com